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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土地供应量,扩大普通住房供应总量。
1、增加土地供应量,尤其要增加新区土地供应量。近期内,将公布市区经营性用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每个地块的规划功能及设计条件等,积极引导房地产公开有序发展。今年政府初步计划安排经营性土地出让3000亩以上,是去年实际出让土地的两倍以上。新出让土地一律明确商品房开发的开、竣工时间,对未按开发时序按时开工、竣工的除按闲置土地处置外,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政府鼓励开发企业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严格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占总开发面积的70%以上”的“国家标准”,政府将执行“国家标准”的开发项目与新出让土地价格挂钩,适当降低土地出让底价;对依法取得经营性用地且满足建设条件的,今年底内未施工基础的住宅开发项目,2008年一律执行“国家标准”,重新调整套型比例,报市规划部门备案后发放规划建设许可证,否则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政府还指定国有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准则,积极参与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达到平抑房价的效果,计划今年在城区内开发建设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供应。
3、规范出让行为,对新增经营性土地,原则上实行“净地”出让、“净地”交付;对特殊情况难以净地交付的地块,在其出让文件中加入“出让金缴纳额与可交付并实施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挂钩”的内容,规定开发企业必须按已交付土地面积,及时缴纳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并及时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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