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提问经典回顾: |
| 问:网友认为就等于白白交出去了,这种心理我们大家都很理解,赵处长,在这里是不是存在一定的误区?实际上我们业主的钱究竟交到哪里去了呢? |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无论是开发商代收还是直接到产权处窗口交费,都统一归集到专门的账户,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存储、集中归集,主管部门核算到户、按季结息、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换言之,简单说就是当您购买房子后,你所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以个人名义开设帐户主管部门进行集中归集,当需要使用时由主管部门进行核算到户、按季结息、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等审查。 |
| 问:公维金以何时购房为期限,去年9月买的房子,当时已经向房产商交了办房卡的费用,但是房产商至今未办,请问需要交纳公维金吗? |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肯定还是要办理的。 |
| 问:“物业管理费”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从名称上听都有物业两字,有些网友认为这两项都属于物业用费,所以在收取上有一定的重复。 |
根据《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2007年,在物价局所颁发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物业费的构成,共包括10项内容。从物价局所颁发的文件看来,物业费和我们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肯定不一样的。
根据《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的资金。 |
| 问:如果有些业主真的不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办? |
| 我个人认为,这样肯定是不合适的。在保修期内,住宅出现问题肯定由住宅建设单位进行维修;但在保修期外,如果大家都不愿意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房屋出现问题谁来维修?政府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业主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1、统一征收、统一管理;2、所征收的大笔公维金所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业主的;3、当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保证住宅得到及时有效的修理。 |
| 问:比如一幢房子2000年买的,总价9.6万元,补缴的公维金是9.6万元*1%=960元。现在,同一个小区、同样的房子,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价格是5000元/平米,交易总价是40万元,那么,该要缴纳多少维修资金,是40万元*1%=4000元吗? |
| 从去年12月28日征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起,仅限于商品房,而二手房方面尚未涉及。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并制定相关办法方案,解决二手房方面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征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