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摇号的时间与地点:
电脑摇号的时间在房源公示后的第6天上午9时进行。电脑摇号的地点原则上定在所售楼盘的售楼处,如售楼处条件不允许可安排在市房管局7楼会议室(具体以公告地点为准)。
二、摇号的程序与步骤:
商品房网上销售电脑摇号的操作过程在相关部门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其具体程序与步骤如下:
1、现场对参加电脑摇号的楼盘做一个基本介绍,公告楼盘的可供销售套数、网上报名情况、有效申请人数以及本次摇号应产生的入选购房顺序号和备选购房顺序号的数量。
2、现场打开商品房网上销售电脑摇号软件,检查核对本次认购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的数据库,将相关数据导入摇号软件,在操作人员对摇号系统进行3次测试后,正式进入摇号程序。如认购申请人超过楼盘的可供销售套数,将进行2次摇号,分别摇出入选购房顺序号和备选购房顺序号。摇号结果经公证员现场公证后实时打印并封存。
3、摇号结果于次日分别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同时公布。获得入选购房顺序号和备选购房顺序号的购房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3日内到市房管局整顿与规范房地产市场办公室领取《入选购房顺序号通知单》、《备选购房顺序号通知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登记后,须在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购楼盘售楼处由市房管局信息中心派员进行审核确认。未经身份确认的视为无效登记。
2、取得选房顺序号的购房人一律实行实名制认购一套住房,即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时必须是其本人。因本人有事不能到开盘现场认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认购,但购房人姓名不得更换。同时,受委托人要出具本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委托字据和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选购房顺序号的购房人可持由市房管局整顿与规范房地产市场办公室核发的《入选购房顺序号通知单》、《备选购房顺序号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购楼盘的售楼处依次选房认购。序号在前的购房人没有到场,由后面的序号依次递补选房。如序号在前的购房人迟来但又没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到场后可优先选房认购。如购房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房认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选购房屋顺序号(含备选)同时作废。
4、对按照顺序号(含备选)认购后的所剩房源,由开发企业按规定自行销售。
5、购房人认购房屋的流程以及定金的交纳方式由开发企业在预售方案中制定,同时在销售现场予以明示。